
出去玩,在景区、游乐场玩个项目摔成十级伤残,找景区索赔,景区说"我们有警示牌,是你自己不注意"。
到底景区该不该赔、赔多少?法律不是一句"贴了警示牌"就能免责的。
一、事件复盘
据中国法院网、央广网、澎湃新闻、光明网报道:
- 某攀岩馆,小王攀岩时没系安全带,工作人员全程没发现也没制止,跌落致十级伤残。法院认为场馆未尽充分安保义务,判场馆担30%,小王自身担70%。
- 某网红摇摆桥,无护栏、安全提示不足,游客摔落河道。法院认为景区警示不够、防护不足,按双方过错分担责任。
- 反例:游客擅自进入未营业的彩虹滑道玩耍受伤,因本人重大过错,自担九成责任;摄影师在景区正常游览路线外摔伤,超出景区可预见范围,索赔被驳回。
二、法律核心拆解
民事:安保义务不是贴个牌子就行
第一,经营者负安全保障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安保义务要落到实处。 包括设施定期检修、护栏防护、明显警示、现场巡查、及时救助。光贴一张"注意安全",不等于尽到了义务。
第三,游客自己有过错可减责。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损害发生也有过错的,可减轻经营者责任。高风险项目成年人自甘风险,自己也要担相应比例。
行政:高风险项目要合规
高风险游乐设施需检测合格、持证运营,监管部门可对违规经营者查处。
刑事:严重失职可涉罪
若设施严重不合格、操作人员严重违规致人重伤死亡,相关责任人可能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等。
三、破除3个法律误区
误区一:景区贴了警示牌,出了事就没责任。 错。警示牌只是一方面,设施、防护、巡查、救助不到位,照样担责。
误区二:只要在景区摔伤,就该景区全赔。 不一定。成年人自己冒险、违规操作,也要按过错担责,甚至自担大部分。
误区三:高风险项目签了"免责协议"就一定无效或一定有效。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身主要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该条款无效;但游客自甘风险的部分仍会按过错分担。
四、普通人实操指引
- 玩项目先看是否合规。 有无检测合格、安全装备是否齐全。
- 听从现场指引、戴好装备。 别为刺激违规操作,否则自己担主责。
- 受伤第一时间就医留证。 现场照片、监控、门票、病历都保存好。
- 找景区协商或起诉。 索赔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等。
- 保留好对方过错证据。 护栏缺失、警示不足、工作人员失职的证据最关键。
五、结尾
出去玩图的是开心,安全这根弦双方都得绷紧。景区不能靠一张警示牌免责,真出了事要看设施、防护、管理到不到位;游客也不能把项目当玩命,违规操作就要自己担责。责任怎么分,法律看的是各自的过错,不是谁嗓门大。
#景区安全 #安全保障义务 #民法典1198 #自甘风险 #法考 #普法
参考文章
- 中国法院网:攀岩跌落致十级伤残,谁来担责
- 央广网:游客玩瀑布秋千坠亡,景区安全不容侥幸
- 澎湃新闻:网红桥上摇摆摔落河道谁之过
- 光明网:摄影师在景区拍摄摔伤致残,起诉景区索赔
-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旅游纠纷典型案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