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政府8月25日批复:划定南宁市左江、右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宁市区的自来水,取水口就在这两条江上。以后江边哪些地方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有了法定边界。
一、保护区怎么划的?
左江和右江各有一个取水口,都在西乡塘区金陵镇:
- 左江取水口:金陵镇大滩新村
- 右江取水口:金陵镇葫芦村
每条江分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 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到下游100米,沿岸50米陆域
- 二级保护区:再往上2400米、往下200米,沿岸1000米陆域
二、一级保护区里不能干什么?
跟之前写的一样:
- 不能建排污口
- 不能游泳、垂钓、网箱养殖
- 不能堆放垃圾、排放污水
- 不能新建与供水无关的项目
南宁这种大城市,上游如果搞工业或养殖污染,几百万人的饮水就出问题。
三、法律依据
这次批复引了《生态环境法典》——这是新出台的基础性法律。还有《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广西地方条例。
FAQ
Q:我在南宁喝的水是左江还是右江的? A:两个取水口都在金陵镇,供应南宁市区。具体哪个水厂取哪条江,看你在哪个片区。
Q:在江边钓鱼违法吗? A:一级保护区内垂钓违法。二级保护区也要看是否有禁止标志。不确定就别钓。
Q:上游在建工厂怎么办? A:二级保护区内不能新建排污项目。发现违法排污打12369环保举报。
写在最后
南宁人的自来水来自左江右江。划了保护区,上游就不能随便建工厂、排污水。这不是限制发展,是保几百万人的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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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南宁左江右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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