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茶店装修"撞脸"零食店:风格像,算侵权吗

2026年10月3日 16:12 作者:法啊公众号 AI辅助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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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茶品牌开零食店,被网友调侃"像另一家零食店帮忙装修的",连货架、冷柜、包装都"傻傻分不清"。这则新闻冲上热榜后,很多开店的人关心:装修风格相似,到底算不算抄?别人先用了暖光、冷柜、开放自选,我再用就侵权吗?这篇文章把"撞脸"背后的知识产权边界一次讲清。

一、事件复盘

据界面新闻、36氪等媒体报道,茶某悦色在长沙开出首家常温鲜食店,店内明亮冷柜、透明分装、开放自选、大量试吃的陈列方式,与主打短保鲜食的零食品牌金某门高度相似。有网友调侃"像金某门帮忙装修的",要不是结账还能用茶某悦色的会员积分,都要怀疑走错了门。业内甚至发明了一个词叫"粒门化",形容一批零食店在装修、产品、宣传上集体趋同。争议随之而来:这种"像",是致敬、跟风,还是侵权?

二、法律核心拆解

(一)民事层面

核心规则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这里的关键词是"有一定影响的装潢"和"混淆"。

具体到装修风格:法律保护的不是"风格"本身,而是具有识别作用的"特有装潢"。一个品牌经过长期经营,其门店的整体营业形象——包括色调搭配、陈列布局、道具样式等——如果已经让消费者一看就知道"这是哪家店",就属于受保护的装潢。此时另一家店照搬这套整体形象,足以造成混淆,就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但反过来说,暖光、冷柜、透明分装、开放自选这类行业通用的经营方式、功能性布局,不属于任何一家独有。商家用同样的货架、同样的灯光、同样的"开放自选"模式,只要没有整体上攀附模仿到"让人认错品牌"的程度,就属于正当竞争范畴。法律保护的是"不能让人误认",而不是"谁都不能用冷柜"。

(二)行政层面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构成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因混淆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还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赔。

另外要注意商标的边界:商标保护的是注册标识,装修整体形象一般不属于商标保护范围,而是落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装潢保护。两者是不同轨道,维权时要用对武器。

(三)刑事层面

一般装修"撞脸"不涉及刑事。只有达到"假冒注册商标"等严重情节(如冒用他人注册商标销售商品,数额较大),才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单纯"风格像",离刑事犯罪很远。

需要补充的是,司法实践对"有一定影响的装潢"有明确尺度: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指出,认定知名商品特有装潢,要看装潢是否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是否经过使用具有了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单独一个元素(比如都用暖色灯光、都用玻璃冷柜)几乎不可能构成侵权,真正危险的是"整套照搬"——从门头样式、货架结构、陈列动线到包装视觉的整体复刻。另外,"先开店的不等于有垄断权":先发品牌能阻止的是"让人认错"的模仿,不能阻止后来者使用行业通用做法。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撞脸"争议最终不了了之——不是法律不管,而是够不上混淆标准。

三、破除3个法律误区

误区一:装修风格像就一定侵权 不是。只有"有一定影响的装潢"+整体近似+造成混淆,三个条件齐备才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业通用的货架、冷柜、灯光搭配,谁都能用。

误区二:不抄logo、不抄店名就没事 不对。装潢保护看的是整体营业形象。就算不抄logo,如果门店整体色调、布局、道具组合到足以让消费者混淆品牌,同样构成不正当竞争。判断标准是"认不认得出是哪家",不是"有没有抄标"。

误区三:消费者买错东西,一定是商家侵权 混淆认定要综合判断:装潢的知名度和显著性、近似的程度、是否确实造成或足以造成误认。偶尔有消费者看错,不必然等于法律意义上的混淆;要结合市场实际影响判断。

四、普通人实操指引

  1. 开店装修前做"避让设计":避免整套复刻头部品牌的色调、布局和道具组合,保留自己的识别元素。
  2. 发现被"像素级模仿"且已有消费者误认:固定证据(照片、误认评论、购买凭证),委托律师发函或起诉。
  3. 维权证据清单:品牌装潢的持续使用与知名度证据(门店照片、媒体报道、销售记录)、被诉门店的近似比对、消费者混淆证据。
  4. 消费者被"看起来一样"的店误导购买了商品,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构成欺诈的还可主张退一赔三。
  5. 选店购物多看一眼门头字号和品牌标识,别只看"装修得像"。

五、结尾

"像谁"从来不是问题,"让人以为就是谁"才是问题。法律划的这条线,既保护先发品牌不被"白嫖"多年积累的商誉,也保护后来者正当借鉴、自由竞争的空间。对消费者来说,多一分辨识,就少一分踩坑。转发给想开店的朋友,装修前先看看这条线在哪。

参考文章

  • 界面新闻:茶颜悦色广州首店开业,入局新鲜零食寻求第二增长曲线
  • 36氪:火遍全国的新鲜零食店,成了多少商圈的排队王
  • 36氪:月销400万的新鲜零食,为什么越做越像一场"新鲜感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