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一天挤进28万人:人流过大,安全责任谁来扛

2026年10月3日 16:11 作者:法啊公众号 AI辅助创作

封面

国庆第一天,广州一座新开业的商场单日涌入28.7万人次,把邻近地铁站都"挤到飞站"——列车过站不停,灯光秀连夜取消。人山人海的狂欢背后,一个很多人没想过的问题浮出水面:万一发生踩踏,责任算谁的?商场、主办方、还是"非要来凑热闹"的自己?这篇文章把大客流场景下的法律责任一次讲清。

一、事件复盘

广州白鹅潭万某城9月30日开业即爆火。10月1日,国庆长假首日,28.7万人次游客涌入商场,不断攀升的人流让广州地铁直接作出列车在芳村站"飞站"通过的安排,芳村站F出入口一度只进不出。出于公众安全考量,商场官方宣布取消原定10月1日至3日的"鹅潭光影秀",后续演出时间根据客流情况动态调整。消息一出,网友一边感慨"全广州都在这里",一边追问:这么大的人流,万一出了事,谁负责?

二、法律核心拆解

(一)民事层面

商场对进入场所的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明确: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具体到大客流场景,安全保障义务包括:合理控制入场人数、设置足够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配备应急广播和安保人员、客流超过承载能力时及时限流或暂停营业。如果商场明知人满为患仍不断放人,导致踩踏等事故,就要按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对购买了光影秀门票的消费者来说,活动因安全原因取消,属于合同履行障碍。票款应当退还;如果消费者因购票产生了交通、住宿等合理损失,能否索赔要看商家取消活动是否构成违约——因不可抗力或维护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取消,通常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做好退票和解释。

(二)行政层面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有专门法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承办者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负责,应当落实安全工作方案、配备安保力量、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公安机关许可。商场日常运营虽不属于"大型群众性活动",但同样受安全生产、消防、公共场所安全管理等规定约束,消防通道堵塞、超员运营等行为会被责令改正并处罚。

地铁"飞站"和限流,是运营单位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采取的客流控制措施,属于法定的应急管理手段。对公众而言,服从现场管控、配合绕行,既是义务也是自我保护。

(三)刑事层面

如果因组织者、承办者严重失职(如超员接待、堵塞安全出口、应急预案缺失)导致踩踏造成重大伤亡,相关责任人可能涉嫌《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该罪针对的就是举办大型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需要说明的是,刑事责任追究的是"严重失职",正常经营、尽到合理义务的主体不会被追责。

三、破除3个法律误区

误区一:商场人挤人,出事只能自认倒霉 不是。经营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法定义务,商场没有尽到限流、疏导、应急义务导致伤害,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

误区二:灯光秀取消,只能接受不能退票 不对。票款应当退还,商家单方面取消已售票的活动,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如果商家拒绝,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起诉。

误区三:人多为患是"自由市场选择",主办方没有责任 错了。客流是主办方引流的结果,引流带来的安全风险也在其控制范围内。民法典和安全管理法规都把"保障安全"放在"追求客流"之前,安全责任不会因为"人越多越热闹"而免除。

四、普通人实操指引

  1. 大型商圈、景区出现"人山人海"预警时,错峰前往,尤其避开开业首日、节假日上午。
  2. 在人流密集处保持靠右、顺流而行,不逆行、不突然蹲下捡东西,防止被推倒踩踏。
  3. 记住安全出口位置,遇紧急情况听从广播和工作人员指引,不慌乱奔跑。
  4. 购买演出、活动门票后,保存订单和付款凭证;活动取消被拒退款,拨打12315投诉。
  5. 发现场所通道堵塞、超员运营等安全隐患,可通过12345或消防部门举报。

五、结尾

28万人挤进一座商场,是消费活力的体现,也是对公共安全治理的一次大考。法律把"安全第一"写进了责任清单,作为普通人,学会识别风险、保留证据、依法维权,才能在享受热闹的同时保护好自己。转发给身边爱"凑热闹"的朋友,多一份提醒,少一分风险。

参考文章

  • 南方+:万象城打卡留意!地铁芳村站F口只进不出,部分列车或飞站
  • DV现场(微博):广州一新商场1天挤进超28万人次
  • 羊城晚报金羊网:国庆首日广州一新商场1天挤进超28万人次
  • 广东发布(微博):广州白鹅潭万象城取消灯光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