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精修照"变"实景丑":退一赔三要满足什么条件

2026年10月2日 18:33 作者:法啊公众号 AI辅助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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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国庆出游,最怕"照骗"——平台图片是"世外桃源",到了现场是工地旁的老楼;说好的海景房,拉开窗帘是邻居家的墙。央视、央广接连曝光"AI精修民宿图""一预订就没房"的乱象。图片美成这样,算不算虚假宣传?被坑了能退一赔三吗?这篇文章讲清楚。

一、事件复盘

据央视网、央广网报道,近期民宿行业"照骗"问题被集中曝光:有商家用AI生成图宣传房间,图片与现实"大相径庭";有不同景点的民宿共用同一张AI图;有消费者预订时显示"热门商圈",实际地址偏僻;还有平台上一订房就显示"没房",诱导消费者转向高价房源。 法治网、光明网也报道过相关案例:酒店相册里泳池边"画"出一条河,楼顶凭空多出凉亭;民宿宣传"海景房",实际只能"缝里看海"。这些不是简单的修图美化,而是涉嫌虚假宣传甚至欺诈。

二、法律核心拆解

(一)民事层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经营者展示的房源信息应当真实、全面。 《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关键的分水岭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什么是"欺诈"?不是所有修图都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教授赵精武在央视报道中指出:允许通过滤镜等方式对环境美化,但美化的边界是不能与实际情况大相径庭。如果商家盗用网图、虚构房型、伪造景观、刻意隐瞒房屋瑕疵,诱导消费者下单,就构成欺诈。 从合同角度看还有两条救济路径:一是《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商家返还款项;二是《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按违约责任主张解除合同、退还费用、赔偿损失。欺诈撤销和违约解除两条路可以择一行使,实务中消费者一般选择退一赔三的消保路径,因为赔偿力度更大。

(二)行政层面

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据《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虚假宣传的经营者进行处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按《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可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最高可处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吊销营业执照。 平台若明知或应知房源虚假仍放任,依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各地还在细化民宿宣传规范,比如有的县市出台合规经营指引,明确"严禁过度修图、虚假美化、套用网络素材误导消费者"。

(三)刑事层面

普通"照骗"不构成犯罪——刑事诈骗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财物"。但如果商家根本没有房源、纯粹虚构信息骗取房款后跑路,则可能涉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三、破除3个法律误区

误区一:修图是行业惯例,不违法 调光调色是美化,改变房间格局、伪造窗外景观、盗用别家图片,就跨过了法律边界,属于虚假宣传。

误区二:被坑了只能认倒霉退房费 如果构成欺诈,除退房退款外,还可以主张三倍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算。

误区三:平台没有责任 平台对入驻房源有审核义务,明知虚假仍展示、甚至配合引流,依法要承担连带责任。

四、普通人实操指引

  1. 预订前截图保存房源图片、文字描述、地址、价格,这是维权铁证。
  2. 到店发现严重不符,第一时间拍视频、拍定位,与商家沟通全程留痕。
  3. 先向平台投诉要求退款,再向12315或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4. 能证明商家存在欺诈(如盗图、虚构景观)的,可起诉主张退一赔三,赔偿金额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
  5. 遇到"订了就没房"等异常情况,保存记录,同时向平台举报虚假房源。
  6. 举报材料尽量齐全:订单截图、宣传图与实际对比、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现场视频定位,材料越完整,立案查处越快。

五、结尾

图片可以美化,事实不能虚构。"照骗"消费的不是情怀,是消费者的知情权。法律给足了武器,关键看你会不会用。

参考文章

  • 法治网《民宿图片宛如"世外桃源",原来只是"营销噱头"》
  • 央视网《民宿用AI图吸睛、一预订就"没房",虚假"种草笔记"谁来管》
  • 央广网《不同景点同一张AI民宿图,预订就说"没房"》
  • 光明网《消费者遇"照骗",商家与平台均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