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和自然资源厅联合发了《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简单说:你建房子占了一亩好地,必须补一亩同样好的地出来,不能占优补劣。
一、为什么需要这个?
以前经常出现:城市周边占了一等水浇地,补的地方是山沟里的十等旱地。表面上耕地面积没少,实际上粮食产能差远了。
这个细则就是要管住:补的地质量必须跟占的地一样好。
二、核心规则
占补平衡:
- 补充耕地平均质量不低于占用耕地平均质量
- 非农建设占的地,补充的质量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县占用耕地平均水平
- 力争达到高标准农田标准
什么地方不能开垦:
- 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内
- 严重沙化、石漠化土地
- 25度以上陡坡
- 河湖管理范围、重点林区
- 国有林场
鉴定流程:
- 县级初鉴(30个工作日)
- 市级鉴定(20个工作日,抽15%现场复核)
- 省级抽核(3%比例)
质量分十等:
- 一等最好,十等最差
- 先做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有一项不合格直接淘汰)
- 合格的再评质量等级
三、后续培肥
补的地质量不够怎么办?
- 5年内完成培肥改良
- 改良后重新评价
- 培肥成本纳入占地成本
四、跟普通人有什么关系?
农民:
- 新开的耕地质量有保证,不会是"表面文章"
- 补的地要能真正种粮食
- 补的地优先承包到户、用于粮食生产
开发商/企业:
- 占耕地成本更高了(要补同质量的地+培肥)
- 不能再随便占好地补差地
写在最后
这个细则的核心是"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以前占补平衡只看面积不看质量,现在质量不够不能入库。这对保护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是实打实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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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陕西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